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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县人民医院 关于明确部分病种住院预交金缴纳额度的通知

宣教科 | 2025-07-07 16:44:38

德江县人民医院 关于明确部分病种住院预交金缴纳额度的通知


为了持续提升群众就医体验,切实减轻患者交纳预交金负担,根据国卫办财务发【2025】号文件、国卫财务经便函【202534号文件精神,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现结合我院实际,经对前三DRG 病例数占比前 50%病种按照患者自付部分平均水平测算后,决定自 2025 6 30 号起,对 47 个病种明确住院预交金缴纳额度。住院过程中,患者缴费不得超过限定额度。为提高住院费用结算效率,原则上,各科室(住院结算窗口处)要在患者出院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及时办理出院结算。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对象按原政策执行。

附件:德江县人民医院部分病种住院预缴金缴纳额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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