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在线

首页 新闻在线医院动态详细

德江县人民医院贯彻学习德纪发[2017]28号和德纪办发[2017]12号文件精神

纪检监察室 | 2017-10-01 10:48:00

【党建之窗】


(纪检监察室杨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十项规定,扎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有关工作,坚决防止“假日病”问题发生,9月29日,德江县人民医院召开中层干部会议,贯彻学习德纪发[2017]28号和德纪办发[2017]12号文件精神,院长张永红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院党总支书记、专职纪检员向中毫主持。


会上,向中毫全文组织学习中共德江县纪委、德江县监察局《关于加强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德纪发[2017]28号)和中共德江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德纪办发[2017]12号)文件精神。


会议强调,中秋、国庆期间是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把握关键的节点,全院领导干部必须要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自觉遵守“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茶叶、花卉、水果、土特产品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微信红包等;严禁违规饮酒、违规公款吃喝,利用机关单位食堂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聚餐等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助、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打麻将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和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驾驶公车或者私借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使用以及向其转嫁相关费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确保全院干部职工清廉过“节”。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