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人民医院被评为“2015-2017年度全省文明单位”
宣教科 | 2018-03-29 09:17:38
德江县人民医院被评为“2015-2017年度全省文明单位”
(铜仁日报记者赵运乾)近日,记者从德江县人民医院获悉,该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2015-2017年度全省文明单位”。
近年来,德江县人民医院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抓手,积极开展健康社区、义诊活动、整脏治乱等活动。充分利用该院官方微信、宣传橱窗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良好的文明风向标。
该院秉承“厚德、求实、和谐、创新”的院训,致力于打造黔东北区域性医疗中心,以诚信文明服务为主题,把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到医院各项工作之中。该院在医院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人民医院为人民”的服务宗旨,把弘扬“救死扶伤、忠于职守、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作为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永恒主题,深入开展一系列集中教育等活动。
该院先后荣获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贵州省“红旗文明单位”称号、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状、贵州省“五个好”基层党组织、贵州省“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贵州省“十佳服务窗口”称号、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