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人民医院廉洁行医“十不准”
德江县人民医院 | 2013-08-06 15:55:28
一、不准迟到、早退、串岗、旷工。
二、不准收受红包、礼品,吃手术饭。
三、不准在院内卖药和院内进行药品、耗材等的促销活动。
四、不准科室和个人私自收费、变相收费及做人情活。
五、不准推诿病人或与病人争吵。
六、不准克扣病人的药品和财物。
七、不准科室与科室、个人与个人之间互相拆台。
八、不准拉帮结派,搬弄是非。
九、不准利用各种关系和权力损害医院的形象和利益。
十、不准在院外进行医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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