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德江县人民医院、民族中医院
201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德江县2011年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按需设岗和专业与岗位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指标
(一)招聘对象: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称的未就业的医学院校毕业生。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应、往届获学士学位的未就业的医学院校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2.不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相关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指标:县人民医院50名,县民族中医院30名。
三、招聘方式
招聘分两步进行:
(一)符合岗位设置条件的获《执业医师资格证》或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称的本科学历毕业生,报名人数在招聘指标范围内,免专业笔试,经考核、体检合格,报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直接聘用;报考人数超过招聘指标的,进行专业笔试、面试、体检,择优聘用。考核、体检、聘用按《德江县2011年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和步骤进行。
(二)免专业笔试人员确定后,在剩余指标内,进行专业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指标范围内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临时聘用合同,临时聘用期间,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享受同级同职职工待遇,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按月拨付,合同期三年,如三年之内聘用人员通过考试获《执业医师资格证》或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称,经用人单位考核、体检合格,报经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由人事部门行文聘用,否则期满予以解聘。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6日—4月14日;
2、报名地点:德江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政股;
3、报名时需同时出具报考岗位要求的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基础材料:《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士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4张;
(2)往届毕业生持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证明;
(3)已婚人员须持《结婚证》以及居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如有生育行为的,同时持《生育证》和《节(绝)育证》;
4、报名按岗位指标和专业分类实行定岗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准兼报。
5、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专业笔试;
6、《准考证》发放时间:2011年4月16日;
7、《准考证》发放地点:德江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政股;
8、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位考生收考务费100元。
(二)专业笔试
1、专业笔试时间:2011年4月17日上午9:00至11: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笔试;
4、笔试方式:闭卷;
5、笔试内容:见岗位设置一览表;
6、笔试成绩公布:2011年4月18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1年4月19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面试;
4、面试成绩公布:2011年4月20日
5、面试人员逾期未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从进入专业笔试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面试。
(四)体检
1、体检时间:2011年4月22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结果公布:2011年4月23日
4、体检人员逾期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5、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聘用管理
经专业笔试、面试、体检后,按最后综合成绩合格标准确定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临时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截止2011年8月31日应届毕业生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成立德江县人民医院、民族中医院2011年公开招聘卫
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尹良周
副组长:覃礼东 邓明慧 杨定光 张永红
成 员:覃礼忠 田永松 李贵宾 曾庆超
苏 俊 张玉平 张惠鹏 李 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政股,覃礼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苏俊、张惠鹏、王蔚茜、任倩具体办公。
七、工作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由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对每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
(二)负责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务必公道正派,严格按政策和本方案办事,确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回避,不得徇私舞弊,若有违纪违法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参考人员要遵守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其本次招考资格。
八、未尽事宜由德江县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本《方案》由德江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网 址:县人民医院(www.djxyy.com) 院长电话:15286755666
德江县民族中医院(www.djxzyy.com)
咨询电话:德江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856-8521144
举报电话:德江县监察局 0856-853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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